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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副教授及其以下教师岗位内部晋升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作者:日期:2022-02-26 16:48浏览数: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4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及《湘潭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湘大党发〔2012〕1号)、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内部等级晋升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威尼斯569vip游戏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院班子成员、院学术委员会、系主任、教师代表、院办公室主任等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工作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开展教师岗位内部晋升资格初审、评审和推荐工作。

二、工作要求

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做实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学院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二)2月28日前,学院组织教师自主申报教授三级岗(须到教务处、研究生院、社科处、科技处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申报截止后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评议和推荐排序,推荐结果在3月4日前报人事处。

(三)2月28日前,学院制定含副教授和讲师岗位聘用条件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在院内公布,教师在3月4日前向学院自主申报。

(四)3月10日前,学院统一将本单位教师(副教授及以下)岗位应聘申请人审核表统一报各职能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并根据职能部门审核结果由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学院教师岗位应聘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3月16日前,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在学校核定的各级教师岗位聘用指标数内,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及推荐排序。评审及推荐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3月18日前,经公示无异议和有异议但经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拟聘人选上报学校。

四、实施细则

(一)教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申报教师岗位的人员,应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做到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取得拟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含本数,下同)。

(二)教授岗位基本申报条件

见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附件2。

(三)副教授岗位基本申报条件

1. 基本条件

(1)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平均每年至少主讲两门以上课程(对长期从事公共基础课一线教师,不受主讲两门以上课程的限制),其中为本科生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且年均课时不少于64学时,教学效果良好;对第二类“双肩挑”人员,教学工作量要求近三年每年至少主讲一门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好;或近三年每年至少指导1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2)在计算机学科建设、学术交流和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组织或参与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

(3)具有较深厚的学术功底及一定的学术影响,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2. 副教授一级岗位工作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副教授一级岗位:

(1)任现职15年以上,长期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2)任现职10年以上不足15年,符合附表1中任意1项条件。

(3)任现职5年以上不足10年,符合附表1中不同类别的条件2项。

(4)任现职不足5年,符合附表1中不同类别的条件3项。

3. 副教授二级岗位工作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副教授二级岗位:

(1)任现职满10年以上,长期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2)任现职5年不足10年,符合附表2中任意1项条件。

(3) 任现职不足5年,符合附表2中不同类别的条件2项。

(四)讲师岗位基本申报条件

1. 基本条件

(1)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平均每年为本科生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且年均课时不少于64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2)积极参与学院的学科建设、学术交流和教学科研工作,积极申报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3)具有一定的学术功底及学术影响,取得了相关的学术成果。

2. 讲师一级岗位工作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讲师岗位基本职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讲师一级岗位:

(1)任现职满10年以上,长期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符合附表3中任意1项条件。

(2)任现职5年以上不足10年,符合附表3中2种不同类别的条件各1项。

(3)任现职不足5年,符合附表3中3种不同类别的条件各1项。

3. 讲师二级岗位工作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讲师岗位基本职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讲师二级岗位:

(1)任现职满5年以上,长期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符合附表4中任意1项条件。

(2)任现职3年以上不足5年,符合附表4中2种不同类别的条件各1项。

(3)任现职不足3年,符合附表4中3种不同类别的条件各1项。

(五)教师岗位聘期考核

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的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著成果公开发表或者出版时间、科研项目获得时间及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专利授权时间等,均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申报人的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按实际聘用时间足年足月计算。

(二)岗位晋升条件中所涉及的业绩、职称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其时间的认定补充如下:

1. 论文以正式出版(有卷、期号,页码)时间为准。

2. 有证书的成果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只有批文的成果以批文时间为准。

3. “平台建设”的时间认定与项目一致,“学术影响”的时间认定与“成果”一致。

(三)本方案中“以上”、“以下”,包含本数(级),所涉及的课时数均不乘系数学时数。

(四)聘用时出现的特殊情况由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特殊处理。

(五)本方案由院教师岗位晋升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湘潭大学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2年2月25日


附表1

申报副教授一级岗位工作业绩条件

类别

序号

1

教学

科研

项目

1-1

主持省部级科技、教改项目1项以上。

1-2

参与国家级科技项目、教改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4),并做出贡献。

1-3

累计横向科研课题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

2

教学

成果

2-1

教学工作量饱满,且教学质量评价连续两年为优秀等级,同时获得校级二等奖以上教学奖励或者校级教学荣誉称号。

2-2

以第一指导老师身份指导研究生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1篇,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2-3

作为骨干参与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通用高等教育教材1部(排名前3);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材1部。

3

科研成果

3-1

以第一作者在CCF期刊或ESI计算机期刊发表论文1篇。

3-2

以第一作者在CCF B类以上期刊或ESI计算机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3-3

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省级成果鉴定2项。

3-4

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

4

成果

奖励

4-1

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或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前20名、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6名,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专利奖获得者。

4-2

省部级教学科研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2名。

4-3

校级教学科研奖一等奖以上负责人。

4-4

省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作者。

4-5

其他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奖励(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5

平台

建设

5-1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第二负责人(常务副主任),或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第二负责人(常务副主任)。

5-2

校级重点学科负责人,或一级学科硕士点负责人。

5-3

省级教学建设平台(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具体名称对应国家级教学建设平台)。

6

学术

影响和荣誉

6-1

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

6-2

湖南省百人计划青年学者、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人选、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创新人才青年人才。

6-3

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

6-4

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湖南省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6-5

湘潭大学韶峰学者特聘岗位计划学术骨干。


附表2

申报副教授二级岗位工作业绩条件

类别

序号

1

教学

科研

项目

1-1

主持教育厅科技、教改项目1项以上。

1-2

参与国家级科技项目、教改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6),并做出贡献。

1-3

参与省部级科技项目、教改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3),并做出贡献。

1-4

累计横向科研课题到账经费60万元以上。

2

教学

成果

2-1

教学工作量饱满,且教学质量评价连续两年为优秀等级,同时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者教学荣誉称号。

2-2

以第一指导老师身份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

2-3

骨干参与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通用高等教育教材1部(排名前5);或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材1部;或以第二作者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个人画册1部。

3

科研成果

3-1

以第一作者在SCI 2区以上计算机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2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省级成果鉴定1项。

3-3

出版学术著作1部。

4

成果

奖励

4-1

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获得者。

4-2

省部级教学科研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6名、三等奖前4名。

4-3

校级教学科研奖二等奖以上负责人。

4-4

其他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奖励(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5

平台建设

5-1

校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基地、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

5-2

校级教学建设平台(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具体名称对应国家级教学建设平台)。

6

学术影响和荣誉

6-1

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6-2

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附表3

申报讲师一级岗位工作业绩条件

类别

序号

条件内容

1

教学

科研

项目

1-1

主持教育厅科技、教改项目1项以上。

1-2

参与国家级科技项目、教改项目1项以上,并做出贡献。

1-3

参与省部级科技项目、教改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3),并做出贡献。

1-4

累计横向科研课题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2

教学

成果

2-1

教学工作量饱满,且教学质量评价连续两年为优秀等级,同时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者教学荣誉称号。

2-2

以第一指导老师身份指导研究生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1篇,或以第一指导老师身份指导研究生获得湘潭大学校长奖,或以第一指导老师身份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2-3

参与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骨干参编教材1部(前3)。

3

科研成果

3-1

以第一作者在CCF期刊或ESI计算机期刊发表论文1篇。

3-2

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省级成果鉴定1项。

3-3

出版学术著作1部(前3)。

4

成果

奖励

4-1

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获得者。

4-2

省部级教学科研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6名、三等奖前4名。

4-3

校级教学科研奖二等奖以上负责人。

4-4

其他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奖励(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5

平台建设

5-1

校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

5-2

校级教学建设平台(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具体名称对应国家级教学建设平台)。

6

学术影响和荣誉

6-1

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6-2

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附表4

申报讲师二级岗位工作业绩条件

类别

序号

条件内容

1

教学

科研

项目

1-1

主持教育厅科技、教改项目1项以上。

1-2

参与国家级科技项目、教改项目1项以上,并做出贡献。

1-3

参与省部级科技项目、教改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3),并做出贡献。

1-4

累计横向科研课题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

2

教学

成果

2-1

教学工作量饱满,且教学质量评价连续两年为优秀等级;同时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者教学荣誉称号。

2-2

以第一指导老师身份指导研究生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1篇,或以第一指导老师身份指导研究生获得湘潭大学校长奖,或以第一指导老师身份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

2-3

参与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骨干参编教材1部(前4)。

3

科研成果

3-1

以第一作者在SCI 2区以上计算机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2

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省级成果鉴定1项。

3-3

出版学术著作1部(前4)。

4

成果

奖励

4-1

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获得者。

4-2

省部级教学科研奖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

4-3

校级教学科研奖三等奖以上负责人。

4-4

其他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奖励(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5

平台建设

5-1

校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

5-2

校级教学建设平台(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具体名称对应国家级教学建设平台)。

6

学术影响和荣誉

6-1

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6-2

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上一条:2022年申报二级教授资格审查与排序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2021年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职称评定参评人员排序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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